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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无观:与他者比邻而居
真无观读诗
发现生活之美,是不少评论者和读者评价表现日常生活之诗艺术水准的重要标尺。70后诗人敬丹樱的《陪着白掌坐地铁》当然适配于这样的评价,尤其当最后的“光”出现在被凸显的“勉强”“蔫掉”“残破”“倦意”“耷拉”的语境和氛围之中:
六点,地铁晚高峰
栏杆和吊环上堆满了手
空出的另一只手上
全是手机
门勉强关上了
或者说,门口的男生勉强挤上了地铁
一只手拉着头顶的吊环
另一只托着盆白掌
叶子细长,有几片黄的
花茎举着一枝蔫掉的白掌
像举着面残破的旗帜
倦意是藏不住的
车厢里,人们坐着的耷拉着
站着的也耷拉着
白掌的轨迹不得而知
但肯定不是刚从花圃买来的
男生不时往手上瞅瞅,我注意到他眼睛里
还有光
人们喜欢在诗的面前用“发现”一词,多数时候意在表明:生活中处处有美,只是我们没有留意(自责);而你看,只有诗人在用心观察、体验并诉诸言辞(赞扬)。这是评论者的善良和美意;在他们眼里,诗人仿佛时时处处都像鹰或蜜蜂一样搜寻、采撷,并且只捕捉那些可口、甜蜜的东西。毋宁说,以日常生活为题材、对象的诗,更多的起于诗人与某物、某人、某事的遇合;诗是人与世界的相遇(诗人王家新语)。它出现在诗人置身的某种特殊境域,且与诗人一段时间以来的某种心境或感受相关:在那一时刻、那个地点,某种东西触发了诗人的写作欲望;他不一定是发现了“美”,他感受到了既定轨道上日常生活中某种不一样的意味。更多的时候,那种“意味”是在写的过程中慢慢浮现,或者缓缓消失——消失也是有“意味”的。
诗人敬丹樱肯定感受到了,而且是强烈地感受到了,在那一时刻(六点)、那一环境(地铁)、那个人(男生)、那个物(蔫掉的白掌),以及这一切偶然聚合的相互关系之中。她需要渲染这种感受的强烈:隐匿的抒情者对晚高峰地铁上拥挤的人群状况与被托着的白掌的描摹,完全服从传达这一感受的需要,以至于无暇顾及比喻的精准性(“花茎举着一枝蔫掉的白掌/像举着面残破的旗帜”);或者说,喻象(旗帜)在渲染这一感受的需求的强大压力下,不得不变形,修饰语(残破)获得了超越喻象的地位。比较特别的是,抒情者对这枝花的感受并不是直接表达的,而是通过男孩的眼睛“折射”出来;这一“折射”是瞬间的,就像诗人在日常生活中被触发,也是一刹那间的。
敬丹樱的诗无疑属于王国维先生所说的“有我之境”的诗,“以我观物,故物皆著我之色彩”,尽管“我”在倒数第二行才现身。抒情者可以从头至尾隐身,“我注意到”也不妨删除;但此四字的出现,是强大、鲜明的抒情意图必然导致的结果,几乎无法移除。王国维先生所言“无我之境”的诗,在“以物观物”之中同样有“我”的存在,但主客体的界线已消融。
“以我观物”与“以物观物”都会带来移情效应,只不过前者强烈、外显,后者澹泊、内敛。在另一些诗人那里,传统意义上的移情有时转换成了移位:“我”消失了,物象、场景被置于读者眼前——当然有个全知全能的观察者存在,但他/她缄默不语,只负责描摹。比如80后诗人袁永萍的短诗《家庭生活》:
晚餐正在进行。
母亲分开食物给所有人:
这是孩子的,这是父亲的,
这是死者的。灯光
照亮圆桌和人们的额头,
阴影,在木栅栏边儿上,
把自己,留在那儿,一整晚。
这首诗同样写的是日常生活。诗人选取普通人家生活的一隅和一刻,注意力集中在晚餐场景。其中的人物不具个性色彩,可以指所有类似家庭里的“所有人”。她使用的口语匹配着这样的日常生活。开头的描写并无悬念,但许多诗人喜欢以这种平淡无奇的开头来预设“诗意”的到来——“死者”,被包含在第二行的“所有人”中。这也说不上有什么特别的,除非这家人每日晚餐都有这样的“仪式”。最有意味的是倒数第二行“阴影”的出现,它因灯光而存在。由于之前提到“死者”,阴影极可能暗示死者的在场:灯光可以照亮屋内的一切,但却无法照亮死者。在隐形观察者眼里,灯光只是让死者作为阴影而“现形”。
那么,在语境中,谁最有可能如此关切阴影呢?好奇的孩子。如果这个想法可以成立,“把自己,留在那儿,一整晚”的“自己”,在上下文中指的是阴影,其实也是指某个把目光留在上面“一整晚”的孩子——隐匿的观察者,就在诗中的“孩子”当中。而最后这一行中两处有意的句读,似有一言难尽的孤寂和委屈:
把自己,留在那儿,一整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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